HB 6167.13-2014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13部分:結冰試驗
1 范圍
本部分規定了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結冰試驗條件和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民用飛機上能受到結冰(霜)影響的機載設備。
2規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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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6167.1-2014 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1部分:總則
HB6167,2-2014 民用飛機機載設備環境條件和試驗方法 第2部分:溫度和高度
3 試驗目的
本試驗用于確定設備暴露于結冰環境(當溫度、高度和濕度快速變化時會出現這種環境)中尚須工作的性能特性。
預期的主要影響是:
a) 粘附于設備外部的冰或霜的影響;
b) 由冷凝水凍結或融化的冰重新凍結產生的冰的影響;
c) 由直接暴露的水引起的積冰的影響。
4設備分類
A類:這類試驗適用于安裝在飛機外部或非控溫區內的設備,安裝在該處的設備由于冷浸在低溫下后接著又遇到溫度高于冰點的潮濕空氣產生冷凝,可形成冰或霜。
B類:這類試驗適用于裝有活動部件的設備,而它們的活動可能受冰的形成所影響或阻礙,或由于冰膨脹產生的力而使其結構或功能部件受到損壞。設備內部和外部形成的冰是由于冷凝、凍結、融化和(或)再凍結形成的,而且這種冰可能會在非密封殼體內部逐漸積水或冰。
C類:這類試驗適用于安裝在飛機外部或非控溫區內的設備,在這些地方,有積累自由水的危險,這些自由水隨后會在設備冷表面結冰。本試驗用來檢驗典型厚度的冰對設備性能的影響,或用來確定必須采取除冰措施前允許冰達到的最大厚度。要求的冰的厚度和分布,以及有關冰的逐漸形成的任何要求,應在有關設備性能標準中規定。
5試驗條件
5.1 A類設備